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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跟曾經當過福委的版友請益,不知道有沒有版友的公司有三人即算團體旅遊的例子,因為在網路上搜尋到相關資料,"目前勞委會的案例團體至少3人"又"團體出遊,憑單據核銷後再發放給員工,匯至戶頭,不算員工其他所得,依法可核銷",但是福委會施行條例裡又規定不可補助個人,匯入個人帳戶算現金發放須列為員工其他所得,也會占用福委會現金支出40%的規定

如果是員工三人成行出遊,能報銷的不外乎是油錢,餐飲,住宿費,但是員工拿這些單據回來報銷,福委會勢必分別匯款到這三個人的個人帳戶,假設國稅局來查福委會,福委會要如何解釋匯入員工帳號的錢為員工旅遊,並非補助個人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相關例子可以分享,感謝
所謂不能個人補貼,主要是在於[員工平等]的立場
發放方式是現金或匯款都不影響認定

關鍵是[員工申請條件]和[撥發補助金的時間點] (員工餐會支出的認定條件是一樣的)

旅遊人數:具員工身分、最少三人成團 (眷屬不算員工)

申請條件認定:
員工旅遊:全體員工不限資格都可參加
個人補貼:有限制參加的員工資格,或是人數在二人以下

撥發補助金的時間點:
員工旅遊:在旅遊事實發生之後,憑單據申報核銷才撥款
個人補貼:在旅遊事實發生之前,先撥款


如果要避免爭議,旅遊行程最好是由福委會委託旅行社辦理
員工可以參加套裝行程或是自訂行程
福委會收旅行社開出的請款單據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所謂不能個人補貼,...(恕刪)


您的回覆對我有很大的助益
小弟今年當上公司主委,希望能幫員工在旅遊的部分訂下合理的規定
因景氣下滑,公司獲利也大不如前,今年的福利金預期必定大符縮水
在三節禮金往年大方發放的情況之下,今年若貿然縮水勢必讓員工感受較差,
但在不刪減三節禮金的情況下,現金支出不得超過40%的規定
也影響旅遊補助的部分,往年福委會的做法都是統一出遊,
因為福委會主委是生產主管,辦公室人員變成必須遷就公司停機,
且停機時間又很突然,臨時安排的公司旅遊品質就差
所以今年想把旅遊規定定下來,讓員工能夠更彈性的旅遊規劃
您的解說解惑了小弟我的不少疑問,真的是非常感謝
文章出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473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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