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組織辦法
社團成立後,為鼓勵社團積極從事各項活動,得由社長編列社團活動預算表,向職工福利委員會申請補助,待實際支出後,再檢附活動照片、活動花絮報導(至少200字)及相關憑證報銷之;首次預支以該社團年度補助金額半數為限,並限期一個月內報銷完畢,逾期未報銷者,則應將預支之補助款繳回。惟若活動計劃因故延遲未執行者,得由社長出具書面說明申請保留之;若補助款繳回後有新增社團活動計劃者,得再依前述規定申請之。
壹、主旨
第一條:提倡正當之休閒活動,培養多元生活志趣,調劑沉重工作壓力,增進同事間敦厚情誼。
貳、成立
第二條:社團申請成立程序如下:
一、各社團籌設前由發起人填具社團成立申請書向職工福利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請詳附表一),經報備核准後以公告方式定一期間進行社員招募,俟社員人數達成立標準後,以社員名冊向職工福利委員會登記後成立。
二、社團成立人數需跨四個部門別不得少於15人,且參加對象限所屬員工。
三、社團需設置社長一人:統籌該社團活動及對外聯絡相關事宜;副社長一人:於社長異動,調職或離職時承攬社務,維持社團正常運作。
四、社團組織型態不拘,惟不得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
五、每年社團成立申請期限為
六、同一性質社團以先申請者優先,其餘不得再以相同性質社團申請成立。
參、活動
第三條:社團活動時間應於非上班時間進行,且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宜,社團舉辦活動時,除知會所屬社員外,並應將活動訊息通告公司同仁。
肆、經費
第四條:社團活動補助費原則上為一年一次,其補助辦法,如附件(一)。
第五條:除公司之補助經費外,各社團亦可向參加社員酌收不足之活動經費。
伍、解散
第六條: 社團解散:社團人數少於七人,社團活動少於每月一次,跨部門成員少於兩個部門別,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或社長宣部解散,或維持至年度結束,但次年不予補助。
陸、其他
第七條:本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l 社團補助經費請款辦法
I. 適用對象:全體通過適用期之正職員工(由約聘轉正職之員工以轉正職日開始計算)
II. 檢附證件:填寫職工福利委員會費用申請書,並檢附已經核准之社團成立申請書,及檢附活動照片、活動花絮報導(至少200字),交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核准。
III. 適用範圍:社團活動支出。
IV. 申請時限:以一個會計年度為單位(即當年
V. 申請流程:
1. 由社長填寫“福委會費用申請表格”
2. 將申請單及相關文件送交各部門福委會代表即可。
3. 各部門福委會代表交給總幹事簽核
4. 各部門福委會代表交給副主任委員簽核
5. 各部門福委會代表交給主任委員簽核
6. 各部門福委會代表交給財務委員簽核
7. 各部門福委會代表交給福委會會計申請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
壹、補助原則:
二、係補助社團活動經費之不足,而非補助社團聯誼性質活動(聚餐等)之支出。
三、社團補助金額依社團人數計算,每人每年補助新台幣一千元/一個社團,每個社團每年得申請之金額以三萬元為上限。每人不限參加社團數量,但公司補助款則僅給予相同社員加之第二個社團半費即五百元之補助,相同社員所參加之第三個或以上社團,公司則不再給予補助,若有重複申請補助之相同社員,以先申請之社團補助之。
四、為鼓勵社團舉辦全公司性之活動或比賽,除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必要之協助外,另行提供額外補助或獎金予社團,惟相關補助內容由社團提出計劃後提交職工福利委員會核定之。
貳、申請辦法:
五、社團成立後,為鼓勵社團積極從事各項活動,得由社長編列社團活動預算表,向職工福利委員會申請補助,待實際支出後,再檢附活動照片、活動花絮報導(至少200字)及相關憑證報銷之;首次預支以該社團年度補助金額半數為限,並限期一個月內報銷完畢,逾期未報銷者,則應將預支之補助款繳回。惟若活動計劃因故延遲未執行者,得由社長出具書面說明申請保留之;若補助款繳回後有新增社團活動計劃者,得再依前述規定申請之。
六、補助年度以
社團成立後,為鼓勵社團積極從事各項活動,得由社長編列社團活動預算表,向職工福利委員會申請補助,待實際支出後,再檢附活動照片、活動花絮報導(至少200字)及相關憑證報銷之;首次預支以該社團年度補助金額半數為限,並限期一個月內報銷完畢,逾期未報銷者,則應將預支之補助款繳回。惟若活動計劃因故延遲未執行者,得由社長出具書面說明申請保留之;若補助款繳回後有新增社團活動計劃者,得再依前述規定申請之。
引用自: https://blog.xuite.net/jackhsu0704/gmns/16610790-%E6%A1%8C%E7%90%83%E7%A4%BE+%E7%A4%BE%E5%9C%98%E7%B
留言列表